當跟我在車上,聽公共電台樂評人講傑克森的「藝術歷史定位」,聽眾打進來很多電話,都是拿傑克森和披頭四做對比的講評。




傑克森以閃亮金光的造形和閃電霹靂舞,藉MTV 打出新式音樂,他是第一個讓我覺得,音樂一起我就不自覺想搖擺起來的歌手。傑克森出現在我高中/ 西瓜皮/ 不安且騷動的八零年代,美國的雷根時代,台灣的小蔣年代。那時我讀附中的表哥,已練就一身的月球舞步。我,還沉溺在「來唱歌,救非洲」的傑克森藝人大團結高昂情緒當中。那之後傑克森百變,和瑪丹娜攜手,正式走入表演藝術的後現代。






可是不能拿頭四跟他來比吧? 除了賺大錢是兩造都有的之外,我看不出有什麼好比的?




披頭四的音樂,會讓人想要搞革命和反戰,推翻腐敗的地方政府,或努力做環保,之間偷個空檔,傾盡你的心和靈去跟一個人做愛,裹被子吸大麻,一個禮拜不要起床......等等看似溫柔卻瘋狂而危險的行為。(舊金山近代史)




克森,讓我想在黑暗處跳舞。如果是男的,他會讓我想要按摩胯下,滿臉青春痘,閉眼幻想出一百個各色人種,在自己身後舞步一致地扭動著。如果是女的,就想像有個帥哥如魔似幻地性誘著妳,跟隨著妳,然後那人又突然自摸下部老半天,妳也拿他沒辦法,危險頓時消失,妳就等著下一首歌出現,看他會變成什麼。他的音樂舞蹈是很情慾婀娜的。




雅嬰兒的時候,我和亞當三不五時,抱著她在手中,放傑克森和保羅麥卡尼對唱的「這是我的女孩」,做出很鄉土劇般的MTV 演出,搶一個女嬰。音樂真的很上口:



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Y96mdVTMByk






我心底有一絲縷對他的懷念,雖然他已經很久沒再出新片了,但我們都有屬於傑克森舞曲和自己青春期回憶的過去。他自小就被父親逼去賣藝,長大後把「跨界」這概念,用自己的身體推到極限,到一個再也沒人知道他是誰的荒原之境。傑克森走的突然,三人行裡的傑克和傅立房東走了,黃金女郎走了兩個,麥可福克斯病了,馬蓋先和 T 先生老了,我的台灣年期 --- (是的,在這裡我才發現,我是電視兒童一枚),當年被美國大眾文化浸染的那個部分,也開始安靜地走進歷史當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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